医院内部遏制及稽核制度

  为了贯彻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,做到事前控制,减少差错,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,在《会计基础规范》的基础上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1。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会计核算。

  2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审计、会计档案、收入、费用、债权债务登记等工作。

  3。出纳员和银行柜员各保留一张银行支票预留印章(或支票和预留印章分别由一人保管),不能一人办理。

  4。收银员和收费员必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盘点,并且必须有库存清单。库存表必须由第二人签字,例如财务科长或班组长。库存清单应作为文件保存。

  5。审计人员应当不时对银行日记账、现金日记账、库存现金(包括收费员现金)和出纳员保管的各种有价证券进行抽查。

  6。银行出纳员每月编制的《银行余额调节表》应由第二人审核并签字。银行余额调节表应作为会计档案保存。

  7。其他岗位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办理现金和银行收付款业务。无法出纳的,授权财务人员代为办理,并须经出纳检查、认可并签字后,才能作为合法凭证使用。

  8。物资、药品采购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。

  9。仓库保管员不得兼任物资、药品二级总账或总账,不得代填或代填入库单、领用单。

  10。采购人员采购物资、药品时,填写入库单。仓管员验收后,双方签字盖章,方可与发票一起办理仓储报销手续。

  11。每月月底对物资、药品进行盘点,并如实填写盘点表。审核员应每季度对仓库内物资、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监控,并在库存清单上签字。存货表应妥善保存。

  12。门诊、住院收费机构按规定开具收费发票。一般情况下,经核实的现金和汇总表(或账单)应在当天下班前交给收银员。票据保管人不得填写各种托收单据和收费发票。

  13。收票员使用的电脑在操作时应设置密码。密码不得重复使用并应经常更新。月底要有专人负责汇总统计医疗收入、药品收入等,检查财务记录是否有异常情况。 。

  14。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后才能填写会计凭证。会计凭证必须经过审计员批准后才能记录会计。

  15。会计凭证输入计算机后,须经审核员批准并盖章。输入和审核不能由一个人同时进行。

  16。财务报告报送前,须经审计人员审核,并由财务科长(或会计主管)盖章后,方可报送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。

  17。各单位要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。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决算,并根据审核后的决算结清项目资金。单位追加的固定资金应当与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一致。